面馆骚扰事件后续,警方通报,行政拘留不是终点,3点必须说清!
发布时间:2025-12-31 18:37 浏览量:3
大快人心!浙江杭州,一女子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称,她在旅游时遭面馆老板骚扰,对方对其长相打分,还称“把丝袜露出来就免单”,相关视频引发了关注,目前当地警方作出情况通报,已对涉事人员进行行政拘留。网友留言调侃:就着散酒吃碗面就不知自己是公母了?该严惩!
#面馆骚扰女子嫌疑人已被带走#
#奋进江城共筑新篇#
据极目新闻报道称,12月29日,女子到浙江杭州旅游,在一家面馆用餐时遭老板一桌人骚扰,对方邀请喝酒,被女子一行人拒绝后,对方开始对其进行长相打分。
结账时,对方言语骚扰称“你把丝袜露出来,给你免单”,随后女子表示会将该视频发布至社交平台。
当事女子表示自己已经报警,她表示,虽然会花费时间金钱精力,但是希望每个人一点点的小努力可以让这种事情少发生,让他们知道有些话不要随便说,要付出代价。
12月30日,杭州上塘区派出所表示,已受理此案,并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。随后也发布了情况通报。
12月29日21时许,受害人及其朋友在拱墅区上塘街道某面馆就餐时,被邻桌的顾客洪某某(男,38岁)酒后多次言语滋扰,目前洪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。
评论区中,马上有不少网友留言:应该把哪家面馆公布出来,大家避雷!公共场合调戏骚扰妇女,应该刑拘,我最见不得这种败类,遇到一次打一次。
还有不少网友强调:这样店要永久关停,老板禁止在杭州开店,杭州是文明宜居城市,治安最好的城市,谁家女孩在外不害怕遇到一群流氓?
那么,从法律层面来分析,到底该怎么看?
第一,酒后不是免责牌,言语骚扰已触法!
首先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50条规定,公然侮辱他人或者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。
评论区中,不少人觉得“喝多了口无遮拦”可以被原谅,但法律从不纵容酒后失德。
本案中,洪某某在公共场所多次对他人进行言语滋扰,属于典型的公然侮辱他人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。
也就是说,洪某某的骚扰并非偶然一句失言,而是从邀请喝酒被拒后的故意挑衅,到结账时的低俗暗示,属于“多次言语滋扰”!
并且,警方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,也给所有“酒后乱说话”的人敲响警钟:酒品见人品,违法必担责。
第二,受害者主动维权,是最有力的“反击”!
首先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,骚扰行为侵犯他人人格权益,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,若造成精神损害还可主张赔偿。
该维权的时候必须依法维权!现实中,很多人遇到类似情况会选择忍气吞声,反而让骚扰者更加肆无忌惮。
其实只要保留好录音、录像、证人证言等证据,无论是向公安机关报案,还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,法律都会给予充分支持。
你的一次勇敢维权,不仅是保护自己,更是在净化社会风气。所以说,当事女子的做法值得所有人点赞:
面对骚扰不隐忍,果断报警并留存证据,即便要花费时间精力,也坚持让侵权者付出代价。这背后其实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维权权利。
第三,网友呼吁“关停面馆”?法律需区分责任边界!
首先,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,只有当经营者存在纵容骚扰、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情形时,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;若面馆已尽到劝阻义务,就无需为他人的侵权行为“背锅”。
事件发酵后,不少网友呼吁“公布面馆名称永久关停”“禁止老板在杭州开店”,这份愤怒可以理解,但法律维权需坚守责任边界。
其实,从目前情况来看,警方通报已明确,实施骚扰的是“邻桌顾客洪某某”,而非面馆经营者或工作人员。
当然,若经查实面馆存在管理失职,相关部门可依法责令整改,但“一刀切”要求关停,并不符合法律公平原则。维权要解气,但更要合法合规。
最后,从治安拘留到法律维权,杭州这起事件告诉我们:公共场合的言行有法律边界,尊重他人是底线,骚扰他人必受罚。当事女子的勇敢让我们看到,每个普通人的坚守都能推动社会进步。
你是否遇到过类似骚扰?又是如何应对的?欢迎在评论区
@何律普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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